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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晋送馒头 第120章 变天了
    这时,又有一个大汉挖出了芋头,一个大芋头上,还结这十几个略微小一些的芋头。

    “这东西产量可真高啊!粮食啊!”

    众人看着大芋头,都双眼冒出绿光,如今就是摆放几千两黄金在这里,也没有这芋头吸引人。

    饿急了,只想要吃的。

    金银珠宝钱财什么的,也没有吃的重要。

    等李雄带着人把挖的野菜和野芋头等东西在一旁河沟里草草洗了洗泥后。

    河边的草地上,已经有士兵架好火堆,吊起大锅了,大锅里,水也沸腾了。

    李雄直接吩咐人把芋头和野菜全部丢入了几十口大锅里。

    然后众人都围着大锅,看着锅里青青的野菜一点儿一点儿变颜色,一点儿一点儿熟。

    半个时辰后,军医率先舀了一碗野芋头野菜检验确认没毒后,李雄直接下令:

    “都排队,一个个来舀来吃,不许插队什么的啊!”

    “是!”看到有吃的了,众人吼声震天响。

    所有人也极其守规矩,李雄让排队就好好排队。

    随即负责打饭的士兵把舀的第一碗野菜野芋头端给了李雄。

    由于军中人全部是粗糙汉子,平日里根本没有做过饭,这里也信奉男人进厨房会走霉运,因此除了炊事班的,都不会洗菜。

    野菜芋头只是在水里草草荡了荡,泥都没有完全洗掉。

    李特看着碗里的东西,汤的颜色是带着泥土那种黄黄的颜色。

    芋头表面还有些黑黑的东西,野菜根部还有泥,挖出来是什么样子,如今就是什么样子,区别只是是煮熟了的。

    “咕咕咕……”肚子已经唱了许久的空城计了,李雄面色不变的拿着筷子就夹了一个芋头塞嘴里。

    立马感受到一股泥沙的味道,吃了一个芋头后。

    李雄觉得这除了泥沙有些多,芋头的皮口感也有些粗糙,其余的来说,这芋头味道还不错。

    又夹了夹野菜放嘴里,虽然依旧有泥沙,但是这次口腔里完全被野菜苦涩的味道占据了,太苦涩了,泥沙的味道都可以忽略了。

    虽然十分难吃,但是李雄也没有吐,而是眉头也没有皱一下,咽了下去。

    没办法,实在是太饿了。

    所有人分到食物后,纷纷狼吞虎咽了起来,通通像是饿了八百年一样,也确实都饿两天了。

    仿佛不是吃的带着泥沙的野菜和皮也没削的水煮芋头,而是吃的香喷喷的美食一样。

    芋头和野菜吃完后,基本每个人的碗里,都有小半碗泥沙。

    有的还有蚯蚓等小虫子,直接被士兵们给吃了。

    一个年轻的士兵觉得小虫子好饿心,刚夹来丢在地上,就被一旁的一个大汉夹起来丢嘴里砸吧砸吧两下吃了。

    大汉看到年轻士兵碗里还有个小虫子,伸着筷子就夹了虫子丢自己嘴里,一边吃一边说:

    “二虎子你真是的,别看这虫子它小,但是就是蚊子腿,它在小也是肉啊!丢了多可惜啊!”

    “你不吃,碗里有都给我啊!”

    二虎子点头:“行,三叔,以后我碗里又有了虫子,都给你。”

    众人正在吃第二碗,突然,天空中传来一声嘹亮的老鹰的叫声。

    “嘎……”

    “嘎……”

    “嘎……”

    众人抬头,就见远处天空有一只老鹰俯冲下来了。

    老鹰十分的大,一边翅膀都有两米多长,双爪子上好像还叼着什么东西。

    众人都知道这老鹰是大将军李雄的宠物,因此看到它俯冲下来了,谁也没有多余的动作。

    片刻后,老鹰落在李雄面前,双爪子提着的包裹也一并落在了李雄面前。

    李雄放下碗筷,此时老鹰也主动把手伸了过来,李雄抱着老鹰的头蹭蹭,“辛苦,小鹰。”

    老鹰像是听懂了李雄的话一样,发出温顺的叫声:

    “嘎……”

    李雄拍了拍老鹰的脑袋,老鹰自己主动抬起一只鸟,露出脚上绑着的竹筒。

    这只老鹰是李雄幼年时有次上山打猎偶然间救下的。

    从那以后,老鹰就跟着李雄,帮李雄传输信件或者是传输轻巧的东西。

    李雄取下老鹰脚上的竹筒,从里面拿出一张纸条。

    刚看了纸条几秒,李雄脸色一下就变了,低声嘀咕:

    “这是天不亡晋朝啊!”

    一旁李雄父亲李特的妹夫李含的儿子李国看着李雄突然出此言,疑惑的问:

    “三哥,是哪里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如今晋这样,大势所趋,不会亡不了吧!最多是时间问题而已。”

    李雄直接把纸条递给了李国,“你看看吧!看看它就知道原因了。”

    李国立马接过纸条看了起来,越看越惊讶,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而李雄直接开始拆包袱,刚把包袱打开,就露出里面白得晃眼的数个大白馒头。

    同时,也有淡淡的白面的清香往四周扩散开来。

    顿时四周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咽口水的声音,众人都像是饿狼一样盯着馒头,双眼冒着绿光。

    众人近一年都不断奔波在打仗的路上,吃得最好的食物也只是小麦壳和野菜做的杂粮窝窝头而已。

    光靠喝水度日也是常事。

    况且士兵中大都是原本活不下去贫苦人,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白这么大这么香的馒头。

    要不是有李雄在一旁,众人早就一哄而上了。

    李雄眼里也全是惊诧,这包袱里,居然还真全是大白馒头。

    拿起一个馒头看了看,李雄没有跟随父亲起义前,也是吃过不少好东西的。

    一眼看出来,这做馒头的小麦粉,是最上等那种,不然蒸不出这样的馒头。

    李国放下手指,看着李雄手里的大白馒头,吞了吞口水,“馒头啊!居然还真是馒头,”

    “闻着好香啊!还是头一次闻到这么香的馒头。”

    “朝廷要是有了取之不竭的这东西,确实是亡不了了。”

    李雄直接拿着馒头就咬了一口,优质小麦的香甜立马充斥着口腔。

    比自己曾经吃过的最好的馒头味道还要好上五六分,也不知道这馒头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蒸出来的,太香了。

    就吃了一口馒头,李雄就确认,这馒头,完完全全确实是用优质小麦做的,其余什么也没有添加。

    分了半个馒头给李国后,李雄皱着眉头继续吃剩下的半个馒头。

    想起纸条上写的:并州流民宋丁云发现了数个神秘的箱子,箱子里能源源不断变出白面馒头。

    宋丁云先是和长沙王司马乂一起诛杀了司马腾,继任司马腾的刺史之位。

    随即宋丁云又诛杀了长沙王司马乂,设计活捉了拓拔,慕容部的数万大军。

    这时,河西鲜卑部可汗秃发推斤又从天而降一样,拿着先皇懿旨出现在洛阳,宋丁云变身先皇二十九皇子。

    这时司马颖突然暴毙,司马伦感染鼠疫暴毙,司马越感染疫病去世,司马衷感染时疫昏迷……

    李雄回忆这纸条上的内容,只觉得这个宋丁云,真是厉害啊!

    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用最短的速度,最直接的手法,解决对他有最大威胁的人。

    也是好手段,朝廷众位王爷为了那个位置兄弟自相残杀斗了这么些年,他出来直接几下就解决了众人,获得了最大的胜利。

    短短数天,没想到这天下就变天了。

    李雄想起刚才自己还在为攻克了成都而感到高兴,没想到人家宋丁云那人直接准备登基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没有可比性。

    李国一尝馒头,顿时眼神一亮,因为这馒头着实是太好吃了。

    但要具体说它到底好吃在哪里,李国也不知道怎么描述,只觉得好吃,特别好吃。

    和刚才的野菜野芋头相比,这个好吃了万备不止啊!

    “三哥,这馒头味道真不错,就凭借这馒头,这天下也是那个宋丁云的了。”

    李雄点头:“是啊!如今这世道,谁有粮食,谁就有话语权啊!”

    “咱们为什么要起义,不就是为了能吃饱活下去么!”

    “对啊,咱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有吃的能活下去,那宋丁云也运气太好了吧,咱们沿路也经过了不少山洞,怎么就没有出现个能变出食物的箱子啊!”

    李国一脸可惜,觉得那个宋丁云真是老天爷眷顾啊!

    居然送了馒头这个不是武器,却比武器还厉害王万倍的东西给他。

    还他一出事馒头就会消失,所有人为了有馒头可吃,也会护着他。

    都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如今是人也为食可以亡,动宋丁云就是动粮食,动活下去的希望。

    谁敢搞他,那就是公敌了。

    李雄嗤笑一声,“你不会真觉得有什么能变出馒头的宝箱吧?”

    “要真是这样,那这世上就该有神仙了,真要是有神仙,那么那些作恶多端的人怎么都活得好好的,反而无辜的百姓,好人受尽磨难,客死他乡。”

    “神仙难道一直在坐视不管?”

    “那这样的神仙,和恶魔有什么区别,保护坏人活万年,好人不长命。”

    李国动作一顿,“三哥的意思?”

    “怕是早有准备的,至于什么箱子变馒头,障眼法又不是做不到。”

    李雄不信有什么神仙,不然前面自己和族人被朝廷压迫,剥削,都要活不下去了,神仙怎么没有出现来拯救拯救自己和族人。

    有别的法子,谁愿意背上反贼的骂名起义啊!

    好好过日子也比颠沛流离拿命去拼好啊!

    李国听李雄这么一说,觉得也有道理,“那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啊?三哥。”

    李雄看着附近的所有人,都十分眼馋面前的馒头,眼睛珠珠都快掉出来了。

    吩咐身边的人把馒头分给军功最多的几人后,李雄一屁股坐在地上,幽幽的道:

    “接下来啊!等朝廷押送变馒头箱子的人来了,就投降呗!”

    “既然有大白面馒头可吃,那还吃什么野菜野芋头啊!”

    李国见附近的人人都围着分到馒头的人了,凑近李雄,低声问:

    “三哥,咱们……就这么算了?”

    “要是这是个引诱我们投降的计谋怎么办?”

    “还有啊,要是以后再宋丁云的管理下,咱们一样过以前那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在起义,估计就难了。”

    “不怕。”

    李雄抽出腰间别着的大刀,眯着眼睛看着大刀上有些卷翘的部分,都忘记用着大刀砍了多少人了

    刀都劵了,该换新刀了。

    “罗尚弃城而逃,罗特被杀了,以这个宋丁云制定的那什么规矩,罗尚是不可能在担任益州刺史了。”

    “白云寨的土匪投降后,那个土匪头头都做了白云县的县令,我如今带领着几十万大军,不可能一个益州刺史都不让做吧!”

    “只要还是我管理,那怕什么!再说了,能反第一次,如果不行,那就能反第二次。”

    李国恍然大悟的点头,“确实,三哥说得对。”

    “况且这益州地势险要,攻守都适合,三哥你又厉害,完全不用怕。”

    李雄叹了口气,“这也是大势所趋,由不得咱们不投降。”

    “馒头你尝了,香吧,有多少人能受得住这种诱惑啊!就是你,也不一定能受得住吧!”

    李国想了想,要是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香喷喷白花花的大白馒头,一个是难吃带着泥沙的野菜野芋头,确实,自己也经受不住这个诱惑。

    就算能忍住几天,但是日子久了,看着别人都吃馒头,自己吃野菜野芋头,也迟早会忍不住的。

    “你看,你也忍不住对吧!”

    “大家都是肉体凡胎,没吃的怎么活,有吃的,也都想吃更好吃的,你是,我是,益州所有百姓,也是如此。”

    “既然都要吃宋丁云派人送来的馒头的,那还多此一举和人家对着干干嘛,不如配合,把利益最大化。”

    李雄看着一旁的老鹰,它的一只爪子上有个坑,那是去年为了救自己留下的印。

    扭头看着族人无论是十一二岁的少年,还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无一例外,都是一脸沧桑。

    如果马上能过上不愁吃的日子,也是极其好的。

    军功最多的前二十个将士分到了馒头,一个老将军接过馒头,手都是抖的。

    上战场奋勇杀敌手没有抖过,如今拿着一个馒头,手却抖得厉害,活了四十几年了,还是头一次看到这么白,味道闻着这么香的馒头。

    老将军一旁的几个年轻士兵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见老将军不动,催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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