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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 郭正捡漏
    有钱好办事,肉孜的动作也很快,大扎巴边上本就有古玩店,所以一般的东西都能买着。
    下午六点,大鼎被抬到了楼下,没做停留直接就上了货车。
    几个师父也没想着停留,打算跟着专机一起回京城。
    大师父临上车时把赵轩叫到了身边:
    “我这段时间在京城不走了,看看你费师父有没有本事让老子再站起来。
    等你回京,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现在不能说?”赵轩问了同样的一句话。
    “哈哈,好事,等你回京告诉你。”说完,又极为认真的道:“小轩,谢谢你。”
    赵轩笑着道:“您是我师父,那就是一家人,这话就太见外了。”
    刘浩歌哈哈大笑道:“对对对,一家人。”
    赵轩又好奇道:“大师父,您发现眼中的秘密时,就没有打过软玉的主意?”
    “想过,但翡翠已经够吃够喝了,也没再折腾,况且那个时节不管是安全还是交通,都没有现在方便。”
    赵轩又相继和车上的吴老及众师父一一招呼。
    目送着车子离开,他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心中还蛮自豪的,
    谁说乌市没有好东西!
    抓了一个在逃的逃犯,捡了一个国之重器,还想咋的。
    三人回到酒店,好好洗了一个澡,随即陆续就有人过来了,李晓带着小良卿,董立倒是和郭正马思夏一起进来的。
    “小轩,看我上午和董叔一起逛古玩城买的。”郭正拿出的是一个长盒子。
    赵轩和董立对视一眼,后者微笑着点头。
    赵轩明白,这个东西老郭买对了,董立已经看过,之所以现在拿出来,倒不是不信董立,纯粹只是想显摆罢了。
    看着盒子,赵轩颇感新奇,这能是什么好玩意?
    难道和良卿家所遗的那根一样,是根大烟袋子?
    目光所及,转瞬之间凉意就被吸引殆尽,真是真的,但年代应该不远。
    打开盒子,赵轩一愕。
    这是一根龙头拐杖,通长在一米一左右,手把处约有十五公分,手把即为龙头,龙身盘绕往下不足二十公分即止。
    龙脸苍古,额头厚,毛发密,鳞片小,无爪。
    从龙的形象可以看出,这是典型清时期的龙,与明元龙都有较大的区别,
    无爪则说明,此并非皇家或王公之用,乃是民间所用之物。
    清时期,对百姓的禁锢很多,倒是对龙纹龙饰等,并没有完全禁止民间使用。
    但也有相应的要求,比如说不能用多爪龙,用四爪和五爪,那是逾制的大罪,就是找死,
    其二,则是在颜色上有所要求,如明朝民间不得用红、黄、紫三色龙,清时期不说其他,黄色肯定是皇家专属。
    拐杖整体成暗黄色,从纹理看出,应该是黄扬木所制。
    中节处,还刻有字款。
    ‘赠稚存吾兄:男儿作健向沙场,自爱登台不望乡。’
    底下留款乃是仲则二字。
    “是个顶好的东西。”赵轩笑道。
    郭正大喜道:“我打算送给我爷爷,你说合适不?”
    赵轩点头,这个送给老人自然最是合适不过。
    “小轩,这两人你知道吧。”董立指着款识部分道。
    这两人说有名也挺有名的,说没名气,不知道也正常,毕竟整个清朝,也没有出现一两个像样能流传千古的文人,
    当然那个‘一片两片三四片’的同仁除外,人家作诗讲究的率性,万物可入诗,万物可成诗,
    同样因为他的诗,毁掉的东西也不少。
    董立应该对两人不熟,这也正常,因为这两人都不止这一个字,而另一个字就非常的有名了。
    此刻董立这样说,一是想解惑,反正在他看来,虽然赵轩年岁轻,但问他没什么好丢脸的,
    其二则是提醒赵轩,如果此二人历史风评不佳,送给家中长辈并不妥当。
    打个比方,你送足球运动员一件高逑的遗物,那说不得运动员会非常高兴,
    但若是将同样的东西送给为官的,就是在骂人了。
    赵轩笑道:“董叔,我如果说这是黄汉镛送给洪君直的,你就清楚了吧。”
    董立一愕,随即笑着点头道:“原来是这两人,两人风评都很不错,算是较为传统的文人。”
    黄汉镛名为黄景仁,毗陵七子之一,历乾、嘉两时期,少年孤苦,一生都在为生计奔波,少年时即负诗名,
    一生怀才不遇,穷困潦倒,后授县丞,未及补官即在贫病交加中客死他乡。
    清书画大家,包拯二十九世孙包世臣评曰:
    仲则先生性豪宕,不拘小节,既博通载籍,慨然有用世之志,而见时流龌龊猥琐,辄使酒恣声色,讥笑讪侮,一发於诗。
    这个评价虽然用词不致大雅,但也还算不错了。
    这个拐就是黄景仁,送给洪亮吉的。
    洪亮吉是与其同时期文人,与黄景仁一样,颇有诗才,少年孤苦,但比他好的是,这家伙在乾隆五十五年时,也就是他44岁时中了进士,
    而且还一甲及第,获得了全国的第二名,也就是榜眼。
    这根拐应该是两人都还落魄时,黄景仁偶得所赠,正值壮年送拐有点不合适,
    所以在赵轩看来,或许黄景仁所要送的只是拐上刻的两行字。
    这是黄景仁的所写的‘少年行’,开头就是男儿作健向沙场,很像李太白的侠客行,
    这也正常,毕竟黄景仁可是老李的忠实粉丝。
    送给洪亮吉,赵轩想着应该是想表达,让对方不要灰心,也就四十岁,咱还年轻着呢。
    不过这个洪亮吉,是个有名的嘴炮王者,官没当几天,就开始找刺激了。
    他上书嘉庆道:“数十年来,以模棱为晓事,以软弱为良图,以钻营为进取之阶,以苟且为服官之计,
    由所遭者,无不各得其所欲而去,以定衣钵相承牢结而不可解……士大夫渐不顾廉耻,……”
    直接戳中了嘉庆的痛处。
    其实说来,嘉庆还不错,从勤政的角度看,他比乾隆要好。
    但此人性稍弱,又信奉康熙时的宽松管理政策,殊不知,国情已不同。
    洪亮吉此话,如果放在雍正时期,就算说的很对,但估计也是人头喂了狗,
    但嘉庆没有,他连兵部大印丢了一事,都可以轻轻放过更别说被大臣刺了几句,当然洪亮吉毕竟是汉臣,
    所以还是受到了惩戒,然后就被发配到了新疆,时间不长,也就百日,嘉庆居然又想起他来,把他给召回了。
    ……
    ps:这章写的太爽,一时没刹住车,写了一章四不像。
    删了重写,又有点舍不得,好在番茄不需要订阅钱,否则山峰就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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