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若是有人配得到朕的爱,那就是你。”
“所以,你的确是朕唯一喜欢和深爱之人。”
叶楚颜整个人如被五雷轰顶一般。
心中如油盐酱醋倒在了一起,味道复杂。
打死她都不敢想,那晟真的「喜欢」自己。
这种喜欢,是看到自己脚上红痣后,他强行定义的喜欢。
他不懂情爱,所以他表达喜欢和爱的方式,便是用最拿手的驯服手段来实现。
过程惊悚到让人崩溃。
这个突如其来的告白和真相,比移魂术还让人觉得魔幻。
“所以,你刚登基就去大丰。”
“在宫宴上用荔城换我赤足舞剑,只是为了看我脚上的红痣,确认我就是当年被你拖入山洞的人?”
叶楚颜一语中的,那晟很满意。
他在叶楚颜的耳尖上轻啄了一下。
“果然,只有你这般聪慧的女子才能配得上朕。”
“裴修衍那蠢货连你的名声誉都维护不了,朕却用了北荣的疆土城池为代价来寻你。”
“阿瑾,你可感动?”
叶楚颜不感动,心情简直一言难尽。
这是进北荣皇宫以来,唯一让她死也不敢想的事情。
那晟摧毁了自己的爱和恨,给自己换了身体和名字,让自己体会一人之上的滋味。
原来,这一切的原因,都是一个不懂情爱的邪魔,在表达自己的喜欢。
就像现在,他带自己来看这些,告诉自己真相,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一个男人极致的温柔,所有女人知道后,都应该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