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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 第一卷 新的缝隙(5)(修改)
    老米的葬礼是在李凡到达之后才举行的,场面很大。毕竟,老米是法国著名的外科医生,一生中救人无数,弟子无数,学生无数。法国医学界乃至欧洲医学界的知名人物几乎都来了,李凡陪着玛索和凯琳娜作为亲属接受慰问,小丫头太小,象征性的露了一面后就交给保姆带走了,可是小李晖却是要从头到尾站在父亲身边陪着,这也是小家伙第一次穿着“西服”,没法子,入乡随俗嘛。

    丧礼以后就是把老米送到家族的公墓里埋了,这一套倒是比华人的葬礼简单多了,与东方人不同的是,葬礼上不要求亲属和参与者“痛哭流涕”,当然,也不禁止,而西方人对参加这样的活动也是看的很平淡的,只要不喧哗,不嬉闹即可。安葬完老米,各回各家,各走各路,有些专业人士还会找个地方搞搞追思活动,这些就与李凡没啥关系了,甚至连玛索和凯琳娜都没有去。

    回到庄园里的那个四合院,李凡才发现自己手机上的信息,原来是陈美生从荷兰的埃因霍芬发过来的,他说想见见李凡。于是,李凡干脆就带上丈母娘和一家子开车到埃因霍芬去散心,这也是一种特殊的风俗,反正,老米的离去,也是一种早晚的事情,何况他还是高寿呢?玛索和凯琳娜都有思想准备,难过是肯定的,可并不是那种撕心裂肺的难受,李凡提出去荷兰转转,母女俩都同意了。

    埃因霍芬是荷兰第四大城市,也是欧洲著名的高科技城。荷兰与一些西方国家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作为一个小国,却是在大航海时代蓬勃发展起来的,这里的人以经商为第一要务,在殖民时代,荷兰也不是没有殖民地,甚至还干的很早,可是,在面临强敌的时候,宁可奉送也不会坚决抵抗,倒是做买卖格外热心,因此,被冠以“海上马车夫”的名号,许多著名的城市都是荷兰人最先发现和建立的,比如说纽约的发现和建立城市就是荷兰人干的,纽约最早的名字就叫新阿姆斯特丹,后来遇上了更流氓的英国殖民者,打不过,干脆进行了交换,用那里换了印尼的一个小岛子,而当今的南非,最早的发现和定居者也是荷兰人。

    荷兰近些年来,实际上也是在众多强国中的夹缝中求生存,利用自身的条件,吸引了一大批国际五百强公司在那里进行高科技开发研究,许多美国那边不做的顶尖设备,目前几乎都是在荷兰进行生产和组装,这也是为什么陈美生要过来验货和接受培训的原因,虽然他临出来的时候,从钱博平和克里尔那里都得到了鼓励和安慰,但是,他还是想按照钱博平说的,与李凡见面聊聊。

    李凡也想与陈美生聊聊,如果在旧金山那边的保险箱里有什么关于陈家的事情,他觉得还是交给陈美生比较合适,既然要交给他,那对他事先有个说法就是个必然了,这也是李凡在旧金山迟疑没有果断去银行的原因。

    李凡很快就到了埃因霍芬,这里距离里尔不过只有三百公里,而这一代的高速公路也是欧洲最密集和健全的,所以,都没怎么费事就到了埃因霍芬。

    到了地方,在酒店里安顿好,玛索和凯琳娜就抱着小丫头去逛博物馆了,这是母女俩的爱好,而小李晖是死活不跟妈妈走,他要跟着爸爸,于是,一家人兵分两路,各忙各的,相约在晚上回到酒店吃饭,为此,李凡还向酒店定了餐。

    李凡带着儿子去另外一家酒店与陈美生见面,一见面李凡就让儿子叫陈美生伯伯,告诉儿子,这位大伯是家里流落在海外的亲戚……陈美生没有想到还来了一个小辈,虽然比自己的女儿小很多,可看着那忽闪的大眼睛甚是喜爱,浑身上下的寻摸,最后掏出了身上的钢笔,要作为见面礼给李晖,被李凡一把拦住。

    “表哥,不可以啊,你这笔太贵重了,他不过是个小孩子嘛,别去管他,等会叫个酒店管家带他去游乐室玩玩就行了,这东西不可以给他。”

    原来,那支钢笔是上世纪的绝版高级金笔,是那种被收藏夹追捧的经典51型特别版的款式,作为一个玩这个的高手和大拿,李凡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支笔是我爷爷当年用的,是到了香江,父亲去世后奶奶把这支笔给我,让我有个念想。我是觉得这笔挺好用,就一直带着使用,至少,用这支笔签字一般人无法伪冒,尤其是开了公司后,我格外留心这个,所以我就常带在身边了。”

    “呵呵,这也就是你,不过别人看不出来也无所谓,你这支笔如果现在送到拍卖会上去,估计能卖出50万欧元呢!”李凡说完仰头笑了起来,“51型本来就很有名,在二战期间,这样的笔能够销售出去4亿美元,在那个年代,你可以想想,这是个什么样的成就?而你这支怕是更有来头,这可是在二战结束时,专为在太平洋战区的美军高级军官们定制的,其中有几支就是那个签字时不停换笔的麦克阿瑟使用过的,而你这一支,应该是另外军官们使用的。”

    李凡说的还都对,这支笔就是当年特制钢笔中的一支,是多恩将军后来为了感谢友谊送给李久的,后来,陈亚第找了男朋友,当他们的关系确定下来后,李久把这支钢笔送给了自己的“女婿”陈涛,说起来,还是同姓相恋,在海外,也不讲究了,反正一个来自广东,一个来自福建,八竿子打不着,不可能是近亲。

    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陈亚弟的孙子好像是跟她姓,其实不是的。

    “这支笔……你用的是原装墨水吧?用现代的墨水怕是不好用了,而且,原装墨水是速干的,非常珍贵啊。”李凡又说道,“那墨水目前也很昂贵的,得去专门店预定,一般人是不懂得使用的,不知道你在使用的时候有没有注意。”

    “我也不清楚啊,家里保留着配套的墨水,有好多呢,奶奶说,当年爷爷一口气就买了一箱子,我看挺多的,就一直用那种叫ink的墨水,就是写完了字稍微时间长一点才能干,可干了后,那字迹是真的很好看和很有质感。”

    “好吧!你还是把这钢笔收好,出来签合同用这笔可是倍儿有面子的,平时书写特殊文件也可以用,至于其它时间嘛,你最好还是省着点为好,把古董笔当做日常笔用,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真是无知者无畏啊!”李凡笑吟吟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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