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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气复苏时代的日常 第170章 第一百七十章 入学
    第一百七十章入学

    听过小维对魔祖分魂的见解,大家才将提着的心放下,刚刚苗笙的状态实在太过惊险,通过灵魂联络,它们都被疯狂的提升速度给吓到了。

    苗笙也没想到自己的灵魂如此强劲,好像是个怎么都撑不破的气球,向里面注入多少能量都可以。

    巫族的传族观想法也足够强大,只要静下心来按部就班的观想,来多少能量都能被消化掉。

    他原本是打算在实力不达到血族亲王的级别前,绝不踏出神舟一步的,没想到灵魂之力这么快就远超血族亲王了,可惜巫力想要如此快速的提升,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人类的灵魂能量只有精纯程度的差别,能量本质都是相同的,直接利用观想功法吸收即可。

    但存储在丹田内的巫力之类的身体能量,却带有极强的自身特色,直接吸收外人炼化的能量那是作死。

    苗笙想要提升巫力,必须将土灵气炼化成自身的巫力才行,炼化的过程相对缓慢,而且对炼化出来的巫力精纯程度也有要求。

    要是长时间巫力驳杂不纯,轻则提升速度缓慢,重则甚至会根基受损,从此与高阶无缘的。

    现在的情况是,苗笙的魂力与巫力极其不匹配,灵魂之力提升过后,唯一的好处是对功法运行时的控制力更强,可以更加精细的炼化巫力,除此之外,对提升巫力起不到任何作用。

    而且想要达到精练的效果,还必须在他将灵魂之力彻底掌控之后才行,以当前迅猛提升过后的控制能力,连修炼都不敢。

    苗笙尝试使用御物术,将不远处的杯子拿出来,结果杯子直冲天际,把巡视一圈刚飞回来的金雕吓了一跳。

    对此他只能叹气,并祈祷观想功法对提升控制力有奇效,否则他要好长时间都无法修炼了。

    本来实力就不强,再拖延下去,什么时候才有能力出去寻找地府的入口哦。

    咦!叹气到一半,苗笙突然想到那个脱马甲的男人,他用魔语说出的地名,究竟有何特别之处?

    特意跳到他面前才说出来的话,总不至于是个无关痛痒的地方吧。

    小维听到苗笙的想法,仔细回想了几遍曾经去过的小镇,而后摇了摇头,他真没在其中发现任何特别之处,只是个长住人口还算可以,经济全靠旅游业支撑的古镇而已。

    人来人往许多年,经过游客不断探索,连镇上所有地窖和山洞都用地图标出来了,从未听说过有灵异事件发生。

    如果那里真有地府入口的话,每年不知会有多少人无意中闯进去,成为失踪人口。

    而事实是,除了无处不在的扒手,那个小镇的治安管控相当完善,从未有过严重的事故发生。

    暂时无法亲自去查看,苗笙只能将古镇先放到一边,他想起小维刚复活时在战斗中用出的领域。

    当时连重力都对他起不到作用了,苗笙非常好奇领域是什么。传承之玉上只提到了领域强者,却对领域是如何形成的只字未提。

    小维听到苗笙的问题,就笑了起来,【巫族传承之所以没有提及,是因为只要实力到达一定程度了,根本无需教导,很自然就能掌握领域了。

    说白了,领域就是灵魂之力与魔力或巫力妖力相配合,在自身周围释放出的能量场。

    在这个由魂力和魔力组成的能量场中,实力低于自身的攻击都是无效的,可以算做是无敌状态了,只是维护能量场所需的能量过于庞大,就算在侯爵巅峰时,我也顶多能维持十分钟左右。】

    苗笙听后轻叹一声,从未像此时这样对自身的实力不满,如果他现在的巫力能达到侯爵巅峰,就有底气走出神舟到那个小镇一探究竟了,现在他只能老实在国内窝着,一步也不敢踏出去。

    白菜一直惦记着这件事,见苗笙仰望血月叹气,不再开口说话了,它才将心中的好奇问了出来。

    伙伴们一听也想起来了,对哦,怎么把这件事给忘记了,刚刚苗笙亮到双月无光,星空暗淡,比任何照明用黑科技的效果都要好,他是又觉醒光系能力了么?

    苗笙想到突然赖上自己的金松籽,更想叹气了。上辈子他之所以挂掉,虽然起因是那个出轨的白痴,但导致他直接死亡的,却是包裹着金松籽的石头。

    不过也是因为有了金松籽的金光护体,身为注定要被回收的魔祖分魂,他才能完整的走过地府,重新投胎。

    被孟婆汤沾到身上时,也是金光帮他挡掉的,还非常巧合的残余了一滴,正好被金子吸到了口中。

    如果金子不是喝了孟婆汤,记忆恢复成白板状态,以金蚕蛊的凶残,凭他自身根本不可能摆脱掉巫师婆婆的控制,弄不好都得夭折。

    这样一个对自己有大恩的金松籽,苗笙却对它的来历和作用一无所知,就连被它嵌在了额头,也只是多了个照明的功能而已。

    诶,或者还有个作用,以后找到地府入口,亲身进去时,还可以开灯照明,有金光护体,他在地府里可以百无禁忌。

    这样想来,虽然地府的入口在哪儿还没找到呢,他已经提前拿到满级装备了。

    苗笙并未对伙伴们提起上辈子的事,只简单说金松籽是小时无意中得到,然后它就进入了灵魂之海,被传承之玉镇压以后,他都快把它给忘了。

    没想到金松籽会因为祖巫后土留下的印记,嵌入到灵魂体的额头上。

    苗笙用手指向额头,向伙伴们比划着金松籽的位置,突然他意识到,额头眉心处,不正是天眼所在么,金松籽别的地方不待,为什么非得嵌在此处?

    想到这里,苗笙轻敲两下眉心打开天眼。两道淡淡的金光从他眼中射出,视野中天地间的颜色立即丰富起来。

    有金光加持以后,不止视线距离比从前远出几倍,就连花朵在晚风的吹动下,轻轻扬起的花粉都纤毫毕现。

    伙伴们看不到苗笙天眼之下的世界,只感叹金光比手电筒好用多了,萤火虫快要失业了。

    小白菜想起了某洗脑神曲,不由自主的唱了起来。

    伙伴们哈哈大笑,集体送给苗笙一首歌,恭喜他修为更上一层楼。

    苗笙……并不需要,谢谢。

    祭祀节过后,离大学开学就没几天了。苗笙离开度假村,带伙伴们回到家中,抓紧时间跟家人多待些时日。

    师傅和张奶奶也明白苗笙的心意,三人一起采购苗笙上学所需,还突发奇想的把家里打扫一遍,住了这么多年的房子,满满都是家人的回忆。

    虽然当今通讯发达,可相隔大半个华国,二老还是很舍不得苗笙离开。

    但是在该分别的时候,他们也表现得很豁达,孩子只是离家上学去而已,又不是不回家了,况且他们又不是没长脚,想孩子了不会去京城探望么。

    临近开学前,楼王那边传来消息,苗笙买下的四合院所有建筑已经拆除完毕,院子也清理干净了,之后就看他要如何盖房子了。

    盖房子的事苗笙一点也不着急,国科大规定学生在第一学期时,必须要住校。

    自己住宿舍时伙伴们可以住在灵修总部,那里有很多灵兽可以当玩伴,还有白初晓楚汉他们和陆佬帮忙照看,苗笙放心得很。

    至于那片烂尾楼,楼王也已经谈下来了,不过苗笙要接手那个工程的事不知被谁传出去了,价钱比预期高出很多不说,有些同行还想参一脚,他打电话过来,也是询问苗笙怎么打算的。

    苗笙沉吟了一下,那区域占地相当大,他并不需要将整片都拿下,有一少半就足够用了。

    他让楼王将自己的想法转述一下,如果有人想买另外一半地皮,就请对方将他这一半的建筑中,除他选出来的那幢,其余的烂尾楼都清理掉。

    所有建筑材料他们可以都拿走,总之他这边要干干净净的,不想留下任何东西。

    苗笙的想法让楼王都不由咧了下嘴,十来幢已经建出四五层的楼,说推倒就推倒,这家伙还真是有钱啊。

    不过苗笙愿意败家,正合他的意,在楼王看来,灵石这种硬通货是多多益善,他恨不得苗笙再多败一点,在他手能伸到的每个城市都买上几处房产才好呢。

    苗不差灵石笙盘算一下,拿下两处房产付出的不过是几百块灵石而已,便宜得很,最花钱的反倒是重新盖房子和装修。

    四合院那边的房子,小维正在加班加点的设计中,这家伙最近爱上了华国古建筑,迷得不要不要的,对自己的设计方案还保密,等开工以后,他要带着伙伴们亲自监工,等建好后再给苗笙一个惊喜。

    至于总部那边的烂尾楼,他们打算留下的建筑,是唯一封了顶的五层业主会馆。

    会馆是打算用做小区购物、健身、娱乐和管理一体的建筑,面积有中型购物中心那么大。

    再加上占地近五顷的庭院,好好装修一下,会住得非常舒服的。

    苗笙对此处住宅十分重视,因为未来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要在灵修总部的科学院渡过,如果没有好的居住地,伙伴们会受委屈的。

    苗笙自己养尊处优多年,也未必能受得了局促的住宿条件,短时间或许能忍,时间长了他会透不过气来的。

    将房子的事跟楼王交待清楚,苗笙又去炼蛊室看了下红火蚁们,经过十八天的厮杀,共存活下来三个红火蚁族群,可以进行炼蛊的下一步认主程序了。

    以苗笙当前的灵魂之力,炼制蛊虫已经无需再用药物配合,认主时也不用放血念咒文了,只要给三只蚁后烙下灵魂烙印即可,方便又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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