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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易学”评论》(六十四)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六篇:明清”易学”评论

    第1章:评明代王阳明的”易学”之说

    历史进入明朝后,也有一位大儒王阳明,其“易学”上也有说法。王阳明虽不是易学家,但受《易》匪浅。王阳明(1472—1529)的哲学思想表现在《传习录》里。王阳明的哲学成就是“心学”以及“知行合一”学说。王阳明的“心学”,心即是理。由“心”到“致良知”的修养。“良知”就是“天理”,天理不外是儒家的道德政治观,即仁义礼智,忠孝悌信的封建道德秩序规范。因宋代的理学家们所认为封建伦理是客观存在的道德法则,把它叫作“天理”。

    如何由“心”到“良知”、“天理”的贯通,就是“知行合一”的方法。不仅光有口号、思想(“知”),而且要付诸于行动,即不能是满口仁义道德,而实际行诸的是男盗女娼。

    既然“良知”是仁义道德,而行动就应按仁义道德去付诸。这是王的“心学”内涵,这也是先秦儒学传统的内涵。王阳明想以“心学”建构仁义道德之国,无疑于类似“上帝之国”的一种幻想。当然帝王官僚统治者,不会真的去行“仁义道德”,那只是他们教育被统治者做良民、顺民的法宝而已。

    最代表王阳明的“心学”内涵的是一则“心花”之说。王阳明的“心花”说,按近代西方哲学流派来分,是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王阳明“心花”之说其意,犹似物质的存在是依赖于人的意识。

    物质被意识所反映,当然没有人类的意识,就无从谈起反映与认识事物。但不等于物质是有人类的意识所决定,物质并不依人的意识而存在着,即并不由人类的意识反映或不反映,而这个宇宙是存在着的,若连存在就没有了,那么人也就不会存在着了。若没有人类存在的赖以生存的物质环境,何谈人的意识呢?“人”本身也是“物质”,不过人类发展到文明时代有了文字,可把人的思想意识用“文字”这一载体记录下来。人体是人思想意识的载体,载体不存意识何来。物质与意识,是一个依存的关系。当然人没有了思想意识,就行同于“物”没什么两样的。故对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应当辩证的看待。

    不过王阳明的“心学”在历史中虽有其价值,可惜并没有体现其价值。虽是排朱子之学,但王的“心学”未能引向主体精神的自我觉醒,反而指向致“良知”的“天理”上去了,完全与封建的伦理道德政治学贯彻一起了,也就失去了反朱学的价值,而最终走向殊途同归的封建儒学体系上去了。再者王阳明所讲的”存天理,去人欲”与朱熹所讲”存天理,灭人欲”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故王阳明的“心学”是开不出“科学”与“民主”的花果来。

    而王阳明对《易》的说法,可是“易学”史里最奇特的说法。看这位大儒,中国古代的哲学家是如何对《周易》的认识。

    《传习录》里有这样的说法:“问:‘《易》,朱子主卜筮,程《传》主理,何如?’先生曰:‘卜筮是理,理亦是卜筮,天下之理孰有大于卜筮者乎?只为后世将卜筮专主在占卦上看了,所以看得卜筮似小艺,不知今之师友问答,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之类,皆是卜筮。卜筮者,不过求决狐疑,神明吾心而己,《易》是问诸天,人有疑,自信不及,故以《易》问天。谓人心有尚有所涉,惟天下不容伪耳。”(《传习录》王阳明撰,下卷)

    这是学人向王阳明问,朱熹把《周易》讲成卜筮的东西,而程颐认为《周易》是阐明道理的书。为何出现这种分歧的说法呢?而王阳明对这种疑问的问答,可不是如同今天的一种调侃的那种说法,而是正儿八经的做学问。王阳明的这种解释,难道在他心里就没有了是非原则的对事物判定的标准了吗?难道卜筮等同于博学、审问、慎思,明辩之行为了。在王阳明的心里卜筮问吉凶(算卦),同做学问是一回事。这正体现了后封建社会里那些儒者的世界观与方*论。在他们心里,鬼神,天道,人世是一体的,还处于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地带。王阳明的思想里已然是“天人和一”神学观方法思维。王阳明把程颐讲义理的《周易》与朱熹讲筮卜的《周易》,说成本质是一样的,没有区分,这主筮与主理的原是一回事,这就是大儒王阳明的逻辑思维。

    朱熹把《周易》解释为占筮之书,又在《周易本义》里增加“卦变图”及筮卜仪式,无疑体现朱熹的神学思想。卜筮本是巫术的派生,朱熹所讲筮卜的神启仪式,更体现了巫术思想。而程颐虽运用象数易学,并结合《周易》里的文辞来解释《周易》里的义理,彰显的是理性的人文思想。占卜问筮是妄想先知人的吉凶道理,能说成是一回事吗?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先秦的“易学”佚文里,孔子对《周易》的义理定性是非常的睿智与理性:“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羲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

    “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

    孔子对卜筮的认识是何等的理性与睿智,体现了孔子的伟大之处。难道王阳明就分不清卜筮与义理之学两者的区别么?王阳明能有如此的认识,可想“阳明学”的理论了。朱子把《周易》讲成卜筮,程颐把《周易》解释为义理。到王阳明这里把两者说成是一回事。那么,汉象数灾异筮术之学与王弼的义理“易学”,也就成了一码子事了吗?无论是讲卜筮,占问,还是讲义理(道德文章)均是一回事,没有本质区别,这就是大思想家王阳明的结论。若站在后封建社会里天命神学来看,王阳明的说法,还真是蛮正确的。若搁在现在来看,王阳明的说法是颠倒黑白,不明事非的疯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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