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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被大佬追着喂饭[慢穿] 第70章 第 70 章
    周末, 方锦绣高高兴兴收拾了东西,去宗老爷子那里陪年宝。 男朋友……男朋友要去看望他爷爷,跟室友们约的聚会时间在下周, 这周景年他们刚回来, 还没安置好。 本来是打算今天出去玩的,可景年他们昨天去爬长城了, 老的老少的少,宗夫人和宗思华都不是经常爬山走路的人, 一个个都累的不行, 今天就留在家里休整了。 宗思华不知道从哪拿回来一副麻将,宗恒处理公事, 她们两个连上方锦绣一起, 还有宗老爷子,凑一块儿正好一桌。 宗老爷子表示拒绝:“我去跟老徐他们下棋去。” 邻居大爷们不下围棋下象棋,象棋宗老爷子也行, 他回国之后, 没有一点儿不习惯, 也用不着儿孙小辈儿们陪着。 要么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好么在家门口溜达一圈, 跟老伙计们聊天下棋逗鸟, 不知道多快活, 心情都开朗了。 “你们玩你们的,别管我。”老爷子拎着鸟笼子就走了。 他的笼子里还没有鸟, 就是个空笼子,可人家都提着个鸟笼, 他空着手去, 跟差人家点儿什么一样。 别的老头有的, 他也得有! 那鸟就得自己慢慢寻摸,找他自己喜欢的,合眼缘的。 老爷子一走,得,三缺一。 宗夫人看了看就比桌子高一截的崽崽,忍不住笑:“不能让年宝上吧?” “年宝上哪儿?”景年一听见舅妈叫他,连忙举手:“我能上!” “不,你不能。”方锦绣冷酷地拒绝了他。 最后在后厨找到个帮佣阿姨来支一角,填了这个三缺一的口子。 不过阿姨表示,陪玩可以,来钱的她不行,她在宗家帮厨,不上灶的那种,一个月也有几十块钱,还包吃,在这个年代算是高工资了。 可是再高的工资,跟老板们也没法儿玩。 于是大家便打着玩儿,帮佣阿姨输赢不算账,方锦绣她们三个,打一毛的。 景年负责给舅妈姨姨姐姐们端茶递水,然后谁赢了,会给崽崽分润点儿。 景年捏着一把零钱,一毛两毛的,高兴得眼睛弯成月牙,好多好多小钱钱呀! 方锦绣在这,氛围轻松,欢乐活泼地玩着麻将,城市另一侧,却有人念着她的名字,苦恼得不知道该如何办是好。 杨红玉昨晚回家后,一夜都没睡好,翻来覆去都在犹豫,一会儿想怎么把钢笔扔了,扔到哪里合适。 一会儿又觉得愧疚后悔,这是方锦绣妈妈的遗物,她扔了不好。 一会儿又设想到钢笔被发现了,她被人指责成小偷,堪堪想到这里,她就想不下去了,浑身冒出一层大汗。 最后实在困到不行了,才迷迷糊糊睡过去,睡了大概三四个小时,父亲母亲哥哥嫂子们起床的声音又吵醒她。 一醒就睡不着了,杨红玉顶着两个黑眼圈爬起床,静静等了一会儿。 可惜今天是周末,家里人都不上班,她等了好半天,听见外面早饭都吃完了,也没人走。 甚至她妈还过来敲门喊她吃早饭,她假装说很困想睡觉,没有出去。 一直等到半上午,她姐姐带着外甥外甥女回来了,外面客厅人声噪杂,小孩子们的尖叫声笑闹声要把门板刺破了。 杨红玉心急如焚,觉得等不下去了,做贼一样开了藏东西的箱子,手伸到最下面的木头缝里摸钢笔。 她自己都没发现,她的手一直在哆嗦。 缝隙不大,钢笔又卡得比较深,房间里其实没人,但杨红玉还是很慌张,抠了半天都没抠出来,还被缝隙处不平整的木刺戳破了手指。 杨红玉把手抽出来,懊恼地挤了一下伤口,找了块手帕,擦干血迹,又擦了擦笔身上不小心沾到的血。 她原本打算把笔揣在口袋里带出去扔掉,干净利落。 但是现在天气热了,衣服比较薄,口袋也浅,很容易漏出来。 杨红玉琢磨了一下,找到一个手挎包,是她姐送的,平时用的不多。 她把钢笔装进手包里,手包比较小,她又塞了一块干净手帕,看着还是空荡荡的。 可是也没有其他可以装的东西,眼瞅着快到中午吃午饭的时候了,杨红玉心一横,提着手包出去了。 她本就提着心,担心出波折,可好像今天运气不好,一出去就被几个小孩子堵住了。 哥哥家的孩子冲到她面前,嚷嚷着:“小姑,你去哪儿!” 杨红玉一僵:“我……” 姐姐家的女儿又来摸她的包:“小姨,你这个包是我妈妈买的吗?好好看。” 杨红玉一哆嗦,差点儿把孩子推出去。 “小姑,你带了什么?有糖吗?” “小姑,带我们去买糖!” “小姨,我也要吃糖!” 杨红玉额上汗都出来了,含糊了几句,她姐过来,把孩子们领走了。 “红玉,你这是要去哪儿,都快吃午饭了。”姐姐杨美玉问。“我……”她愣在原地,后背冷汗直冒,绞尽脑汁找了个借口:“我同学说我的包好看,我拿出来问问你,姐你在哪儿买的?我回头跟她说。” “就我家附近那个百货大楼,不知道还有没有了。”杨美玉说。 行动半途夭折,杨红玉提着包又回去了。 按理说今天这么不顺利,她另找机会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件事压在她心里太久了,已经濒临爆发边缘,越是遇见困难,她越是迫切地想把这只笔扔出去,也是扔出一个大/麻烦。 焦急地在屋里转悠了一圈,看见放在桌子上的书本,她灵机一动。 几个孩子都不喜欢学习,她拿着书,绝对不会再拦着她,还有家里人也是,因为她考上了京大,涉及到学习的事,没人敢在她面前多嘴。 果然,她抱着书出去,说一会儿回来,家里人一句话都没有多问。 出了门,杨红玉用身子挡着,偷偷捏了一下中间那本书。 中间鼓起来一点儿,她把钢笔夹在了书中间。 大院很多都是认识的人,今天又正好周末,大家都不上班,小孩子也不上学。 杨红玉一路上遇见好几波熟人,也不能当没看见,只能上去打招呼。 她生怕钢笔掉了,走一段就摸一下,摸着摸着,突然僵住——她出来就是为了丢掉钢笔,如果掉了…… 掉也不能掉在这里,拿远一点儿扔掉,反正不能联系到她身上。 提心吊胆心不在焉的,走一会儿就摸一下书,都快成了一个下意识的行为。 可等她走出大院,又摸了一下,突然发现,书平了…… 平了…… 钢笔呢? 杨红玉脑子嗡得一下,一瞬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在原地愣了不知道几分钟,才晕乎乎地沿着原路往回走。 一路走一路找,她也不清楚,自己是想找到还是不想找到。 要是真的丢了,好像也好。 然后她迎面撞上了等在路边的一家人,看见陆成岭的那一刻,杨红玉瞬间想起了他弟弟陆远峰,紧接着又想到陆远峰的女朋友方锦绣,瞬间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红玉,回家呢。”翁华笑着跟她打招呼。 杨红玉步伐艰难地走过去,叫人:“陆大哥,翁姐,小钧……” 她的眼睛不受控制地落在陆钧手里捏着的钢笔上,她曾经无数个夜里偷偷拿出来看,也曾摸过不知道多少回,对它的外形再熟悉不过。 “你们这是……”杨红玉两眼发直。 “我捡到一支钢笔!”陆钧举起钢笔说。 “对,小钧看到这里有支钢笔,可能是谁不小心弄丢了,我们在这里等等失主。”翁华解释道,又说:“红玉,你看看这支笔,上面还有字呢,好像是名字,也有个玉,你见没见过,知不知道是谁的?” “不,我不知道!”杨红玉退后一步,拒绝的话脱口而出。 一直没说话的陆成岭,拧眉看了她一眼,翁华见她反应这么大,也觉得奇怪。 不过杨红玉拒绝,他们就没有多问,笑笑就算了。 可是杨红玉也没走,她跟翁华尬聊了几句,忍不住问:“翁姐,要是等不到失主怎么办?” 陆成岭说:“要是找不到失主,就放到保卫科,告示栏贴个失物招领。” 钢笔是在大院捡到的,应该是这里的人丢的,笔身上还有名字,前两个字磨得有些看不清了,隐约能看出第二个字有“木”,第一个字像是张。 有这么个记号,不管是找失主还是确认失主都方便。 杨红玉心头一跳,以保卫科的管理,去领钢笔的人肯定得登记身份。 陆成岭已经看到钢笔上的名字了,他是陆远峰的哥哥,跟方锦绣有联系…… 不敢冒险,杨红玉跟翁华又寒暄了几句,逃似的跑回了家。 “你在看什么?”翁华问丈夫。 陆成岭把陆钧手里的钢笔拿过来,指了指笔帽和笔夹中间的一丝丝锈红色:“看。” “血?”翁华疑惑道。 “什么?哪有血?我也要看!”陆钧立刻伸着脖子扒拉他爸的手。 陆成岭掰了一下笔夹,用手指蹭了一下,指腹上染上淡淡的红色。 “刚沾上的,十有八九是失主的,杨红玉她……” “她怎么了?她是坏人吗?”陆钧脑洞大开:“她是偷钢笔的?偷钢笔的时候手受伤了?” 他觉得,要是钢笔是杨红玉的,她刚才直接说是她的就行了。 而且钢笔上有名字,根本不是她的名字。 “陆钧,没有证据,不能随便怀疑别人,给人扣帽子,知道吗?”陆成岭严肃地说。 陆钧撇了撇嘴,闷声道:“知道了。” “红玉手上有伤?”翁华接了丈夫刚才的话。他们都是军人,有敏锐的观察力,尤其是陆成岭,当过侦察兵,眼利如鹰。 她刚看见了,杨红玉手指上有一道划痕,像是不小心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划伤的,看伤口很新鲜,应该是刚刚受伤不久,指侧还有没擦干的血渍。 翁华看见的,陆成岭也注意到了。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陆钧听得两眼放光:“继续找证据吗?” 他听着怎么都觉得杨红玉有问题,一心想抓住一个坏人,显出他的能耐。 陆成岭斜他一眼:“刚不是说了,送保卫科。” “啊?就这?”陆钧不满地喊道。 陆成岭懒得搭理他,光凭一点儿血渍,就断定杨红玉偷东西,这是不合理的。 哪怕最后澄清了,对杨红玉这样一个小姑娘的名声也不好。 钢笔送到保卫科,丢笔的人自然会来领自己的笔,回头他问一下是谁的,看看跟杨红玉有没有关系就知道了。 如果没人认领,再去提供线索。 陆钧闷闷不乐,他小,说话不如他爹管用,只能跟着父母去保卫科交钢笔。 到了之后,翁华跟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说清楚情况,他们当着陆成岭一家的面,写了一张招领启事,钢笔的特征都写上去了,并表示一会儿就贴出去。 陆成岭一家这才往回走,刚进家门,陆钧就往陆老爷子面前跑,边跑边嚷嚷道:“爷爷,我刚才捡到了一支钢笔。” “钢笔?钢笔怎么了?”陆远峰端着茶壶进来,笑着跟陆成岭夫妻说:“我估摸你们应该到了,看,茶都给你们泡好了。” “小叔!”陆钧猴儿一样往陆远峰身上窜,他好久没看见小叔了。 翁华也打趣道:”远峰这段时间忙什么呢?多久没回家了,是不是处对象了?” 这只是一个嫂子,对于“大龄”未婚小叔子的习惯性调侃,且并没有指望能得到正面的回复。 这个时候二十四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处对象的青年,确实算大龄青年了。 以往陆远峰听到这个话题,都是一笑而过,哪怕他生了一副讨女孩子喜欢的相貌,可是平时身边干净得让家里人怀疑他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但是今天,陆远峰一笑……一笑没有过。 他今天的笑容格外不同,那股炫耀得意劲儿,简直藏都藏不住:“嗯,谈了个对象。” “没处对象要抓……什么?”翁华惊讶地看着他:“你处对象了?” 不光是她,陆老爷子、陆成岭,还有陆钧,都盯着他看。 陆钧傻傻道:“爸,你不是说小叔要当和尚,打一辈子光棍吗?” 陆远峰笑容僵了僵,咬牙看着他哥,您在家里,就跟孩子这么编排我? 陆成岭毫不心虚地跟他对视,他又没说错,按照他那个样子继续下去,打一辈子光棍毫不意外。 翁华拍了他一下,让他不要插嘴,又问小叔子:“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 陆老爷子也说:“怎么不带回家来。” “是京大的学生。”陆远峰骄傲地说。 “刚确认关系,等再处处,再带她回家。” 绣儿想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来! “行,行。”陆老爷子一听说是京大的,连连点头:“人姑娘什么时候来咱家,你可提前说一声。” 京大的,嘿! 他自个儿是个文盲,进了部队扫盲班才开始识字,两个孙儿,大孙子十几岁就进了部队,大孙媳妇儿也差不多,小孙子还算是家里高学历的,高中毕业。 底下最小的陆钧,也是个不爱学习的。 一家人堵着问了好半天陆远峰女朋友的事,都好奇的不得了。 陆远峰挑挑拣拣说了,眉宇间难掩甜蜜,看得陆成岭贼腻歪,皱眉道:“看他那得意的样儿。” “你闭嘴,让远峰说!”陆老爷子可爱听他未来的京大孙媳妇的事。 陆成岭:“……” 大人们关注,小孩子听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毕竟是没见过的人,而且陆钧小朋友还是个不喜欢学习的,对叔叔京大的女朋友,只有畏惧没有期待。 好不容易等他们说完了,陆钧凑到陆远峰跟前,表功道:“小叔,我跟你说,我刚才捡到一支钢笔,然后……” 他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开始陆远峰还默默听着,越听越觉得不太对劲。 刻着名字的钢笔?张什么玉?怎么听着都这么耳熟啊…… “小叔,我觉得那个杨红玉有问题,可是我爸妈都不让我管,不然我们两个去……” “陆钧,怎么能直呼人家的名字,红玉比你大。”翁华说。 “杨红玉?”陆远峰欻地一下站起来,问:“嫂子,那支钢笔上,是不是刻着’张琳玉‘三个字?” 翁华一愣:“应该是吧。” 第一和第三个字都对得住,第二个字也确实有“木”。“远峰,那是你的钢笔吗?”翁华问。 “是我女朋友的。”他急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我女朋友的妈妈留给她的遗物,结果被人偷了,一直没找到。” 这两年他和方锦绣虽然没有确定关系,但一直都是极好的朋友,方锦绣过去的一些事,都跟他讲过,包括她和景年曾经被方老太一家欺负的事。 她就是想给陆远峰打个预防针,提前揭露方老太一家的真面目,免得以后万一有碰面的时候,陆远峰不知道情况,还把他们当长辈尊敬着,那她要呕死了。 陆钧精神一振,嚷嚷起来:“妈,我就说,她是小偷!” “别胡说。”翁华瞪他一眼,跟陆远峰一起往外走:“那我们赶紧去把钢笔拿回来,你放心,在保卫科,不会随随便便给别人的。” 陆远峰也知道钢笔在保卫科很安全,他就是觉得奇怪,按照陆钧的说法,杨红玉真的有很大嫌疑。 况且绣儿的钢笔弄丢的时候,她恰巧在方家坪村当知青,难道真是她拿了绣儿的钢笔? 陆远峰觉得不太对,杨家跟他家没法比,但条件也不差,杨红玉不是苦着长大的,可能最苦的几年也就是下乡当知青那几年。 她要想偷东西,偷钱偷米偷什么不好,要偷一支钢笔,上面还有明显的记号,拿出来用都不方便。 想不通,不过当务之急是先拿到笔,给绣儿送过去。 然而到了保卫科,翁华去一问,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说:“钢笔?钢笔已经有人认领了。” “有人认领了?”翁华下意识扭头去看陆远峰,他不是说,那钢笔是他女朋友的妈妈的遗物吗? 陆远峰也觉得奇怪,皱眉问:“请问是谁领走了?” 钢笔是翁华送过来的,所以工作人员觉得他们有知情权,就说了:“是闻教授。” “闻教授?”陆远峰愣了一下,没反应过来,翁华给他介绍:“陈家的女婿,有一对儿双胞胎那个,他们家小孩儿小时候还被你打哭过,你忘了?” 陆远峰想起来了,也不是小时候,十几岁的时候吧。 那家俩孩子皮得不行,惹到他了,他才不在乎什么大不欺小,摁着把男孩儿打了一顿,打得挺惨的,他妈还找上门来了。 “请问闻教授来拿钢笔的时候,怎么说的?”陆远峰问保卫科的人。 工作人员说:“也是巧了,我们刚把招领启事贴出去,正好闻教授从告示牌前面过,扫了一眼,就过来了,来了就问我们这是不是有一支钢笔,他都没看,就把钢笔描述出来了,还说上面的名字是‘张琳玉’,我一看,对的上啊,就把钢笔给他了。” 翁华和陆远峰面面相觑,张琳玉这个名字,又不是很大众的名字,还能有两支都刻了这个名字的钢笔不成? “哦,他还问我,钢笔哪来的,我说是你们捡到送过来的,他就拿了钢笔走了。”工作人员补充道。 陆远峰:“……” “现在怎么办?去陈家吗?”翁华问。 “去……先不去了。”陆远峰皱着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他隐约察觉到,所有的线索好像绕成了一个线团,他还没找到线头,一旦找到,就能解开所有真相。 “嫂子,你回家跟爷爷和大哥说一声,我有点儿急事,出去一下。”陆远峰急道。 闻教授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知道,但是绣儿可能知道。 这涉及到她妈妈的遗物,陆远峰不敢轻忽,想着赶紧告诉她,是去陈家要钢笔还是怎么办,他都陪着她。 “吃了饭再走啊!”翁华喊。 “急事,不吃了,嫂子你跟他们说一声。”陆远峰说着,已经跑了。 他知道方锦绣今天去了四合院那边,直接开车过去。 到的时候,宗家也正好在吃午饭,这个时间过来,大家都挺奇怪的,一般情况下,做客不会挑饭点儿去。 “小陆吃了吗?没吃一起吃点儿?”陆老爷子招呼他。 陆远峰也有些尴尬,忙道:“吃过了,我找绣儿有点儿事,你们先吃,吃完我再说。” 方锦绣瞅了瞅他,又拿了个碗出来:“陪我再吃点儿。” 女朋友的话要听,陆远峰只好坐下,因为已经“吃过了”,只吃了三碗饭。 吃完了,长辈们各忙各的,体贴地给他们腾出空间说话。 宗夫人还特意把景年带走了,小崽崽超级不乐意,想黏着姐姐,被舅妈一下子抱走了。 “是什么事?”方锦绣问。 她知道,不是要紧事,陆远峰不会突然跑过来。 “我好像知道你妈妈留下的那支钢笔在哪儿了。”陆远峰张口直奔主题。 “什么?”方锦绣一惊:“在哪儿?” 当年母女俩那么难,她妈都没卖了那支钢笔,可见真的很看重,所以钢笔丢了,她心里一直很难过,觉得对不起妈妈,对不起原来的方锦绣,虽然钢笔并不是在她手上丢的。 陆远峰就把今天的那些事,事无巨细给她讲了一遍,务必不漏下任何线索。 方锦绣静静听着,时而皱眉时而惊讶,跟杨红玉有牵扯是她没想到的,难怪她平时在学校一副躲着她的样子,难道是因为心虚。 “我本来打算直接把笔给你送回来,但是现在被闻教授拿走了,你认识他吗?”陆远峰问。 方锦绣摇了摇头:“我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但是……那支钢笔,她猜是她生父送给母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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